中行“原油宝”事件警示的四大风险
2020-05-07 07: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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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油宝”事件警示的四大风险:

杨连宁摘转

财经媒体称,原油宝6万余客户共损失保证金42亿元人民币,中行最初认为这些客户还倒欠金额超过58亿元。

随即原油宝数万客户分别或抱团与中行发生纠纷争议,在中国各地展开个人或集体维权,这一事件引发金融市场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5月初,中国副总理刘鹤主持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就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罕见对内表态,要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并要求提高专业性,尊重契约,理清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随之报道传出中行改变原来追缴客户保证金立场,同意承担交易产生的负数及部分损失。

1、产品设计缺陷

从中国媒体批露的大量信息看,中行明显将一款高风险金融产品打包成类似个人理财的普通金融产品卖给数万名没有承担风险能力的普通个人,包括普通白领甚至农民工。

曾经就职于英国投资机构的傅士鹏认为,原油宝产品设计可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长期从事期货交易的张先生也认为,原油宝产品性质不明确,它到底是理财?还是期货?从小客户通过律师提出维权的角度看,中行销售人员向其推荐了一款个人理财产品,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基本属于无风险套利的投资,风险可控。

2、风险管理失控

傅士鹏表示,因为原油宝产品设计缺陷,产品风险弹性设计不足,没有考虑到新冠疫情下国际原油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这是导致投资者巨大亏损原因之一。

张先生表示,国外交易所到期月份的合约一般持仓都很少,中行没有披露原油宝交易细节,但中行内部风险控制似乎有严重问题。

他指出,期货交易不会在最后交易日附近移仓,这就是为什么同样参与国际原油期货交易的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都提前平仓,早在4月中旬已经完成换月移仓工作,避免了灾难结果。

3、赌博抄底心态

傅士鹏认为,中行销售风险产品之际,有为客户做出风控的责任,但投资者自己也需要清楚投资有风险,并需要为风险承担相应责任。

他说,一些投资者在赌博心态和抄底心态之下,可能没有认真阅读金融协议中的规定。

4、金融监管缺失

张先生指出,英美市场的金融监管要比中国的金融监管复杂完善得多。中行原油宝这个产品跨过了中国分别监管银行的银监会和监管证券市场的证监会各自的监管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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